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查保健食品市场 确保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安全

19.01.2017  23:01

春节将至,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排查保健食品市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市场保健食品消费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了保健食品安全大检查,各市县局迅速行动,组织对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组织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加大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正确消费保健食品,安全大检查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1月12至13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黑智虎同志带队对银川市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对银川市27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涵盖药店、超市、商场、直营店、批发企业等各种业态。重点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类别是否有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经营是否设置销售专区(专柜)并规范标识,设置“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牌;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取供货商和生产企业的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是否存在销售来源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等。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1月1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印发了《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保健食品经营销售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分类摆放销售,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警示语,索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各市县局要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监管责任,切实做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对于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要按照《食品安全法》严肃查处。

临近春节,走亲访友,保健食品也进入消费高峰期,为了广大消费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