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8.08.2018  11:23
关于领取 2017年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8日--9月5日(工作日期间)
地点:五市司法局
  二、领证人员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的人员。
三、领证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2.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成绩通知单、准考证),并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本人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可由五市司法局代为保管,本人应于9月28日前(节假日除外)前来领取。
4.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须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薄)和出国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事宜可与五市司法局联系。
银川市司法局:0951-6888789   石嘴山市司法局:0952-2035360   吴忠市司法局:0953-2122148   固原市司法局:0954-2088814   中卫市司法局:0955-7068598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