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费用支付暂行办法》

26.02.2018  11:12

近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费用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费用支付办法》)。《考核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工作,以评分制的方式,对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法律顾问的退出机制。《费用支付办法》规定了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费用的支出范围、标准和程序。两个办法的出台,对于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和水平,高效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为法律顾问更好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