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五项要求再推水污染防治工作快步前行

24.08.2017  23:07

近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国石化宁夏石油分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强小媛主持会议并代表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和把握“生态立区”战略部署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用实际行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生态立区”战略部署和“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及“河长制”要求,为宁夏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是职责任务再落实。国家对《水十条》等任务目标的考核非常严格,自治区各牵头部门要紧盯国家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撑,切实采取超常规措施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按时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列出的2017年涉及宁夏的15项工作及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15项重点工作必须完成。

三是重点建设项目再加快。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程。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内违章建筑搬迁和加油站地下双层罐或防渗漏设施改造工作,确保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四是治理成果再巩固。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已建成使用的各类人工湿地、氧化塘的管理、运营、维护力度。

五是督察整改再推进。加快推进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快自治区领导包抓重点河湖综合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落实好国家《水十条》任务考核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