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司机雨天超速驾驶 葬送两条无辜生命

28.09.2015  19:09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海盼)李某因雨天超速驾驶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经灵武市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李某被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李某系灵武市梧桐树乡村民,2015年9月8日17时20分,李某驾驶宁A牌照的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沿灵武市307国道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1275km+400m处时,由于前车减速,李某躲闪不及,急刹车后,因雨天路面湿滑,导致车辆失控后侧滑至对向车道,遇冯某某驾驶的宁C牌照的昌河牌轻型普通货车(车内乘坐冯某)迎面驶来,两车相撞,造成冯某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冯某颅脑、胸腹内脏器损伤致创伤性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两个无辜的生命就此终结,而年仅28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将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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