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德县公安局有关干警打击报复举报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16.07.2019  00:10

   关于对隆德县公安局有关干警打击报复举报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宁夏督导期间,接到关于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涉嫌“保护伞”的举报线索。6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举报线索转交隆德县公安局核查。隆德县公安局对举报线索没有认真核查,违规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并违规将举报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赵慧对举报人及其前来问询的儿媳进行两次殴打,致使两名受害人住院治疗。这起事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中央督导组和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经调查,举报人举报的打击报复情况属实。近日,固原市纪委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固原市公安局对赵慧以涉嫌故意伤害立案侦查。

  经固原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隆德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安继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职务。经固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于泳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调离公安队伍;给予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案件当事人)开除党籍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韩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队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隆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李麒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公安局决定对赵慧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刑事拘留,依法进行处理。

  该案反映出隆德县公安机关对中央决策部署不重视,对中央督导组转办的线索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身为执法人员,目无党纪国法,殴打报复举报人,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督办要求,有效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尽快核查,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