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鼓励社会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

02.11.2017  10:36

  银川市近日出台《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造生态公益林。经验收合格的生态公益林,按每亩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生态公益林补偿是指除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拨付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之外,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给予的补偿。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在确定的生产防护绿地、银西防护林项目区、郊野公园、林地、宜林地、荒地等区域内实施的具有公益性的生态林业建设,且土地权属清晰,具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承包、租赁、流转)手续,无法律纠纷和矛盾;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含林区通道两侧),建成年限满5年,阔叶乔木胸径大于或等于10厘米,针叶乔木冠幅大于1.5米、高度2米以上。

  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须提交企业及社会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态公益林土地使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土地使用证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经验收合格的生态公益林,按5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对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偿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