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警方“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见成效
今年以来,银川市公安机关从打击、查控、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部署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截止3月28日,全市共收缴各类枪支8支、子弹3000余发、弩1支、管制刀具328把、炮弹1枚、雷管10枚、过期炸药1900余公斤。
据了解,银川警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涉危涉爆企业安全检查,共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0余处;加强物流快递行业管理,全力阻断非法枪爆物品贩运、流通渠道。3月11日,治安支队获取一网民通过互联网购买枪支配件的线索后,立即会同永宁县公安局开展核查工作,依法收缴用于组装气枪的枪管、枪架、消音器等零部件。3月21日,贺兰县一快递企业员工在分拣物品时发现一件疑似弩的物品,立即报警,警方依法予以收缴。
治安部门从枪爆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入手,以“追源头、捣窝点、打走私、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多警种配合,坚决依法从严打击。3月12日,兴庆区公安分局辗转宁夏、甘肃等地千余公里,成功破获了“3.02”恶性入室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仿真枪支3把、匕首7把、被盗手机1部。同时,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在辖区一旧物品买卖店内当场查获气枪1支、猎枪子弹29发、气枪铅弹1944发。
银川市公安局还积极联合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敦促主动上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的通告》,并走进社区、走上街道,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广泛发动群众主动上缴涉枪涉爆危险物品。目前,已有5位市民主动上交各类子弹511发、各类枪支5支、军刺1把。
警方提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