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组合贷”落地尚需时日

17.11.2015  13:36
 

  日前,宁夏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试行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方式”。为此,记者11月16日咨询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银川市尚未接到该文件,即便政策落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合贷”落地银川尚需时日。

  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待协商

  组合贷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一套住房抵押给两家机构。这其中具体细节就需要公积金中心与银行沟通签订协议,如何操作还要根据文件制定实施细则。”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正式文件后,该中心首先将到相关城市进行考察,借鉴外地经验。以广州公积金组合贷为例,贷款初审统一由银行进行,而目前银川市公积金贷款全部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审核,届时双方如何分工尚待协商;另外在放款方面,银川市公积金全部由建行代为放款,在办理组合贷时,能否选择其他银行办理商业贷款;同时,银川市公积金贷款现行首付比例低至20%,而不少商业银行要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30%,组合贷出现后,首付按照哪个执行,也是公积金中心与银行间必须协调的问题。

  “夹心层”不再纠结

  今年27岁的市民小高刚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此前他想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然而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即便按照最高30倍额度贷款,也不足以支付全部房款。如今组合贷有望落地银川,给了像小高这样参加工作没几年、公积金账户余额不高的“夹心层”年轻人享受福利的机会。“这次办的商业贷款利率在6.7%,而公积金贷款只有3.25%,少了一半还多,利息肯定划算。但是没有足够的余额没法放款,如果有组合贷,我就能省不少利息。”小高说。已经办理了商业贷的小高,目前急切地盼望组合贷新政早早落地,他就能够办理“商转公”,对于家庭本不宽裕的他来说,将会节省一笔不小的开销。(记者 黄超)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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