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禁烟仍任重道远

29.05.2015  11:25

  银川禁烟仍任重道远

  5月31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近日,记者走访发现,银川市的医院、商场、银行等大型公共场所控烟已有明显效果,但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和餐厅里吞云吐雾的现象却屡屡可见。由于现实存在的取证难、执法难等因素,导致《条例》实施7年间,至今未曾开出一张针对个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单,银川“控烟令”实施遭遇尴尬境地。

  大型公共场所控烟意识提高

  兴庆区新华街商圈聚集着多家大型购物商场,5月23日,记者走访发现,商场每层楼梯口、自动扶梯旁和醒目位置都会张贴或悬挂禁烟标志,室内地面十分洁净,并无烟头、烟灰等残留物。“商场对商户的管理比较严格,只要发现店内有店员抽烟,都会进行处罚。而看到顾客吸烟,我们也会劝阻。”一名服装销售员说。“购物时抽烟,一来不尊重售货员,二来会影响其他人。”市民张宏表示,以往自己也会在公共场所吸烟,但是被工作人员提醒的次数多了,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如今已有了不再公共场所吸烟的“觉悟”。 

  在银川市部分银行,记者看到,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会主动到室外吸烟。人来人往的汽车站里亦是如此。而在一家电影院,电影播放前有禁止吸烟的宣传片播放,影院内也未发现吸烟现象。 

  “公交车上空间小,人多拥挤,众目睽睽之下,谁还好意思吸烟。”105路公交车司机李师傅说,在“控烟令”之前,确实有人“喜欢”在车上抽烟,那时往往是售票员对其进行劝阻。如今不一样了,一旦有人抽烟,其他乘客都会阻止,公民禁烟意识提高了许多。 

  近年来,银川市持续开展“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以往是吸烟重灾区的医院,如今都有了新变化。“您好,这里不能吸烟,如果要吸,请到室外。”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病房内,患者家属刚拿出烟就被医务人员劝阻。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医院里“借烟解愁”的人不在少数,以往有不少病人家属甚至是病人“偷偷地”吸烟,怎么劝都不听,而现在多会选择去楼外吸烟,极个别吸烟的市民经提醒也能支持医院的工作。

  营业场所禁烟难字当头

  《条例》规定,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应当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域。可事实情况又如何?与上述场所相比,同属室内公共场所的网吧和餐馆,大多仍是烟雾缭绕,并未划定相应区域。在金凤区长城中路一家网吧里,虽然店内张贴着“禁止吸烟”标志,但仍有不少上网者“视而不见”,网吧内浓重的烟味久久不能散去,空气质量十分差。记者趁网管不注意,点起了香烟。“您好,这里不让吸烟,请配合一下,谢谢。”网管陈凯发现后,立刻前来劝阻。“网吧其他人吸烟,你怎么不管?”记者询问道。“我们只能做到提醒他们不要吸烟,但不能强迫,有时候一干涉,客人就走了,毕竟还要做生意。”对于网吧禁烟,陈凯说,真的是难度很大。 

  除了网吧,市内较多餐馆的禁烟效果也不甚理想。记者先后来到正源街、康平路、上海路等地探访,尽管店内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但没有一家餐馆的经营人员会出面劝阻吸烟者。走进位于新昌西路的某餐馆,记者发现店内上座率已有七八成。一桌客人闲聊时纷纷点起“饭后烟”,闭塞的空间里可谓“云雾缭绕”,而服务员也并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时,4名吸烟者表示知道,但并未留意。“单位里不让抽、家里老婆管,好不容易和朋友们自在一回,还要被管着,太不近人情了吧?”一名中年男子说道。 

  “我们没法劝阻,做买卖哪能在这时候扫客人的兴。如果不让顾客抽烟,他们会选择去其它地方吃饭。”店长姚先生对禁烟的要求也显得很头疼。管,生意不好做,不管,责任上又过不去。记者探访多家餐馆后发现,对于吸烟的顾客,如果经营者进行劝阻后没有效果,也就听之任之。要求经营者强制顾客禁烟在现实中有操作难度。 

  湖滨街素有银川“酒吧一条街”之称,这里汇集着大小酒吧20多所,是年轻人喜欢的聚会场所。走进一家酒吧,记者看到,多名顾客边喝酒边吸烟,有的甚至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向地面。面对此情,酒吧管理人员也是一脸无奈,“如果强行控制抽烟怕会影响到酒吧生意。”该管理人员说,酒吧里情况特殊,大家一般都不去劝阻吸烟者。《条例》实施初期,他们也曾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但有时受酒精刺激,客人情绪激动起来甚至会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民不举官不究”禁烟流于形式

  针对以上现状,银川市健康教育所所长赵保民有话要说。“目前国家层面的相关禁烟法律尚未出台,对控烟的处罚缺乏法律依据。”赵保民说,卫生部门虽具有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但受编制限制,缺少专门的执法管理人员,导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与所需监督公共场所单位数量相差悬殊,加之监督人员执法工具相对落后,导致取证难,这些都制约着控烟工作的开展。 

  记者了解到,银川公布的禁烟举报电话0951—6034260自开通以来从未接到投诉。“禁烟工作一直在进行,但市民并不配合我们。”赵保民说,由于市民维护自身健康意识较差,导致《条例》的实施效果不明显。“执法只是禁烟的一个措施,当大家都意识到公共场所吸烟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形成相互监督、杜绝吸入二手烟的氛围,公共场所全民禁烟也就不难了。” 

  “算了,我早都习惯了。”李女士在银川一家广告公司做文职工作,“公司也张贴禁烟标识,但收效甚微,同事照抽不误。”无论是从“沉默”的举报电话,还是日常生活中的了解,记者了解,暴露在二手烟毒害之下的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不举报”。“卫生部门为什么不到各个公共场所进行暗访,发现吸烟者既处罚个人也处罚纵容吸烟的场所管理者,这样就不愁控烟不力了。”李女士建议道。 

  宁夏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鲁忠慧说,控烟是个社会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卫生问题。卫生部门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出台的行政命令的约束力非常有限。《条例》既没有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又缺乏实施的主体,怎能落实。她举例说,法国专设“戒烟警察”,在公共场所巡逻,这些“戒烟警察”由警察、宪兵和军队巡逻兵等组成。在英国,酒吧、俱乐部等法定禁烟场所,对吸烟者不进行劝阻的业主或雇主同样会受到罚款。为此,她建议由城管、工商等多个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同时也可邀请经营者、街道居委会、保安等参与进来,这样控烟的效果会更好。 

  “吸烟毕竟不是犯法,《条例》规定无非是罚款,它既可能使民众误解政府以罚代管的合法性,也可能使管理方与民众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无法预料的情况,由谁来承担责任并不明确。”鲁忠慧说,罚款由谁来罚、取证方式和证据采信如何规定、对拒交罚款者如何处理,对于这些,需要把“丑话”说在前面。“当前需要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明确严格的实施细则和科学可行的执法模式,这样《条例》才不会成为‘纸老虎’,才能真正掐灭公共场所的烟头。”鲁忠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