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现首个超载被追刑司机

21.11.2015  12:03

   多拉5人构成危险驾驶罪

  银川现首个超载被追刑司机

  11月15日,兴庆区交警二大队查扣了一辆超员20%以上的中巴车,该车司机也成了银川市首个因超载被追刑的。 

  这是因为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实施,首次将客车超载20%以上、超速超速50%以上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入刑。 

  当天下午,兴庆区交警二大队永通中队在银横路掌政路段检查宁AA7175号中巴车。该车核载人数为19人,但实际乘员24人,超员26.3%。按《刑九》标准,驾驶员王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追刑。这是《刑九》实施后,银川查获的首例客车超员20%以上案件。该车目前已暂扣,民警正办理相关追刑手续。 

  “此前,超员20%以上只需缴纳1000元罚款,记12分。”永通中队中队长杨立军介绍,该车属于银川市运输有限公司。 

  记者  石永磊  通讯员  蔡进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