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环保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企业偷排9天罚款18.9万元

14.02.2015  17:10
 

    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规定对违法企业实行按日计罚。近日,银川市开出首张按日累加处罚罚单,位于银川市暖泉工业园区的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彩兴化工),因废水超标排放且拒不改正,9天共罚款18.9万元,这也是宁夏第一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记者了解到,经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对兄弟彩兴化工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水中的苯胺类、总有机碳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苯胺类超标0.3倍、总有机碳超标2.1倍。1月26日,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监测报告后,按照新《环保法》和《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并于1月29日向兄弟彩兴化工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告知该公司负责人如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按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2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兄弟彩兴化工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采样,监测分析后发现,该企业外排废水中总有机碳仍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1.2倍。银川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2015年1月30日至2月8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1.89万元罚款,共计罚款18.9万元。兄弟彩兴化工除了需要缴纳罚款外,还须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银川环保部门将在30日内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如果发现外排废水继续超标,将启动新一轮按日连续计罚。(记者 冯杨)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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