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将启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

23.03.2016  13:19

3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银川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获原则通过。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必将畅通城市地下“大动脉”,保障日益壮大的城市健康、安全、高效、智能运行。

   建综合管廊,从源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发展中“重建设轻管理、重地上轻地下”等“城市病”的有效举措。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地下综合管廊作为一种新型管线铺设方式,可以解决传统管线铺设占地大、地面反复开挖、维护管理困难等问题,已渐渐成为现代城市管线建设的趋势。银川市道路地下的管线包括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交通等,各种管线铺设在道路下方,重复开挖不利于集约用地,同时分属多个产权单位,也不利于管理。建立综合管廊,从源头上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将是未来的方向。

   旧城改造、管线密集区为建设重点区域

  银川市将成立地下管廊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工作,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监管工作。那么,管廊建设的重点区域在哪里呢?《办法》提出,具备条件的城市新区、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的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应按照管廊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管廊。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银川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管廊投资和运营,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确保管廊建设和稳定运行。《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另有规定外,管廊建设单位应当自管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管廊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管廊运行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维护,并在竣工验收后90日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

   将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等制度

  《办法》明确要求,对地下管线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要进行重点监控,对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严格管理。同时,开展地下管线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按照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入的原则进行作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而针对城市地下管线可能发生或造成的泄露、燃爆、坍塌等突发事故,要根据输送介质的危险特性及管道情况,制定应急防灾综合预案和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办法》明确提出,建立管线定期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查人员(数)、巡查时间、地点(范围),发现问题与处理措施、报告记录和巡查人员签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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