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6.02.2016  12:09
 

  多年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地方立法的重要位置。记者25日从银川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从1995年至2015年的20年间,银川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地方性环保法规和规章30件,先后作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9件,为保障和改善银川市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0年间,市人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先后制定并颁布了《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性的地方法规和规章30件。

  与此同时,银川市人大相继作出了《关于将凤凰公园等5处城市公共绿地确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的决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月牙湖胡杨林保护和繁育基地建设的决定》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9件,把全市绿地、湖泊、河流、湿地全部纳入立法保护范围,划定了生态红线。

  另据了解,为保护环境,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银川市人大今年还将制定《银川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记者 张晓博)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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