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多部门发力重拳打击传销

23.07.2015  09:23

  今年7月5日晚,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巡防二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兴庆区春和苑小区有人搞传销活动,警方随即行动,将该窝点捣毁,带回20余名传销人员,这其中居然有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红红(化名)。

  民警询问得知,红红老家在黑龙江,父母离异,已经辍学,10天前,妈妈把她带到了银川。谁知,抵达银川的第二天,红红的妈妈就没了踪影。妈妈离开之后,红红就跟着传销窝点里的其他成员一起生活。对于他们的工作,红红并不知情,也不了解。

  红红的遭遇只是找不到妈妈,而2015年5月8日金凤区贺兰山西路发生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因为拒绝加入传销组织被传销人员殴打致死。据调查,参与打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来银川刚刚半个月,他也是被女网友以找工作的名义骗到银川搞传销的。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近年来,传销这个词已经让人耳熟能详。传销组织者以招工、做买卖、西部大开发为诱饵,骗取亲朋好友加入组织,然后进行洗脑和控制人身自由,靠发展下级成员骗取入门费快速发财。其衍生的现象就是伤害案、抢劫案、敲诈勒索、家庭不睦、财产损失等危害社会秩序、人身健康的行为,可见,传销的危害猛于虎。

   银川传销现状调查

  近日,银川市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传销组织在银川市的活动情况、打防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调研分析。据了解,从全市多年来查获的传销人员看,参与传销活动的基本都为外来人员。2009年,传销人员开始在贺兰县出现,并逐渐向其他县(市、区)辐射,2011年达到高峰。主要以河南、江苏籍人员为主。在近年来的高压打击下,传销人员总量呈逐年递减趋势,但参与人员范围逐步扩大到安徽、贵州、河北、山东、甘肃、四川、云南、重庆等地,并按地域集中抱团活动。

  银川市传销人员的方式主要是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扶贫工程、资本运作、入股投资分红”为由,入股后根据级别和发展下线申购的份额款获得提成。多次集中清查行动中,查获的主要是最底层参与者,且主要通过电话及网络联系。

  在严厉打击、综合整治下,贺兰县从2011年时数万河南、安徽籍传销人员在辖区活动,下降至如今不足2000人,目前主要以山东、河北、甘肃籍人员为主,仅有少量河南、安徽籍,大部分年龄在30岁至50岁,农民、无业者居多,学历基本上都是初中以下,两次以上被打击的传销参与人员基本没有。

  西夏区摸排传销人员500人左右,籍贯以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为主,30岁以下年轻人占65%,以高中、大专学历为主,30岁至40岁人员占20%,40岁以上人员占15%,这两个年龄层次人员以农民、无业者、下岗、退休人员为主,两次以上被打击的传销参与人员约占总数的20%。

  金凤区摸排传销人员744人,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多数,均属无业人员,籍贯以河南、云南、贵州、江西、陕西、福建、四川、浙江为主,有131人被两次打击以上,主要年龄段在20岁至30岁,男女比例为10:1,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均来自边远贫困地区的无业、待业学生等无稳定收入人群。

  兴庆区摸排传销人员500人左右,籍贯以河南、广西、贵州、江西、四川为主,20岁左右占70%,大学生占10%,40岁左右占30%,以无业、下岗、低文化人员为主,两次以上被打击人员占10%。

  灵武市摸排传销人员500人左右,大部分为河南籍,30岁以下人员不足5%,文盲比例较高,且很多是举家参与,多为农民、无业、下岗人员。

  永宁县摸排传销人员不足百人,主要来自贵州、四川省,年龄在18岁至27岁之间,均为初中及小学学历,均为无业者,两次以上被打击的6人。

   多部门发力重拳“打传”

  据了解,从2013年起,银川市综治委将传销问题列入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挂牌整治,督导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并牵头组织了3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展开重点摸排,梳理出疑似传销窝点,深入排查,重点打击;建立排查网络,积极协调综治、公安、市场监管、街道等单位,逐户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基本情况,并对疑似传销窝点登记造册,深挖线索,从源头上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多部门配合,采取集中行动与端窝打点相结合的办法,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遣散一处。进入传销场所,收缴传销人员的记录、笔记、传销书籍,检查核对人员身份,查看租房合同、通讯记录、联系电话、手机短信、人员体系编码等证据,从中排查线索,控制重点人和重点物品。集中清查后,进行信息采集和DNA采集,核查组织、领导者及其他骨干分子,逐一录入黑名单库。达到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侦查,并对传销活动组织、领导者刑事拘留。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但违反治安管理法的,对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治安处罚。通过旅店业系统、车辆查询系统、银行系统、航班等信息查询分析,圈定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根据活动轨迹确定其嫌疑程度、关联人员等开展侦查工作。发动群众及传销活动中醒悟、瓦解人员举报传销犯罪、提供打击线索,对于所提供重大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线索提供人予以奖励。查办重案,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派出所积极协调工商、街道办、社区实施动态监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摸底,积极查找梳理线索,对传销重灾区进行巡查,及时查办重点案件,震慑传销分子。

  数据显示,2013年,共立传销案件26起,破23起,刑事拘留34人,取保候审15人,逮捕13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7案8人,行政处罚70人,捣毁传销窝点392处,查获传销人员6119人,遣散5515人,查获涉案车辆2辆,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2014年,共立传销案件85起,破案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1人(其中移送起诉20人),捣毁窝点590个,涉案金额787.81万元。查获人数5128人、行政处罚166人、遣散4840人、挽回损失143.7万元。2015年截至目前,全市共立传销案件51起,破51起,刑事拘留68人,治安处罚121人,捣毁窝点253处,查获人数1994人,遣散1839人,查获涉案资金8.12万元。

   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虽然目前银川市在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这一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

  银川市综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调研发现,传销人员思想认识转变滞后造成打击难。很多人经传销组织“洗脑”,多数人幻想“快速致富”,在参与传销一年或者更长时间后才认识到被骗。2013年之前所立的传销案件多为群众发现被骗后,主动联系30人以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大部分符合追诉条件。2013年以后,多为工作中发现、排查。主动报案的能讲清楚体系中组织、领导者的犯罪行为并共同指证其犯罪事实,而工作中发现的则很难找到他们的上下线人员,找到也不愿指证组织、领导者的犯罪事实。

  第二个难点是,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打击,传销人员由集中转分散,隐蔽性更强,取证难。传销人员躲避检查、查处意识越来越强,上下线之间多是单线联系,组织和骨干分子遥控指挥,租住点与“培训点”分离,会员分散居住,上课也是到出租房内分别上课,化整为零,发现查处难度大。

  第三个困难就是传销组织者反侦查能力加强,查找证据难。交费是现金交付。组织、领导者使用多张他人名下银行卡,该银行卡户主查找困难,银行流水明细指向不明,无法准确核实其犯罪所得,为后期侦查取证及追赃挽损工作带来重重障碍。

  此外,追诉标准高,也影响打传工作积极性。公安机关办理传销案件耗费大量人、财、物力,案件移送到检、法机关后,因对法理的理解认识不一致,造成案件多次退侦、补侦且量刑偏低。

  银川市综治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川市委政法委将协调有关政法部门,依照新的司法解释,对于传销案件的定性、证据、定罪等方面,形成统一指导意见,并建议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传销活动骨干分子的行政处罚力度,为公安机关创造更加有利的打击条件。加大对违法出租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各村居对出租房屋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管理,巩固打击成果。完善传销线索举报奖励机制,保障传销线索举报奖励经费,对于人民群众或传销醒悟人员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供、举报的案件线索,一经核实,迅速兑现奖金承诺,激发群众及传销参与人员举报传销犯罪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健全传销参与人员遣返、教育制度。要将遣返责任主体落实到位,使宣传教育、反洗脑与遣返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做到唤醒一个、瓦解一伙、打击一个体系、挽救一个家庭、影响一片或一个地区。(记者 王潇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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