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关于征集2016年度银川市地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13.11.2015  11:4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关于征集2016年度银川市地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加切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新修订的《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市属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具体明确。市属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当确定立法项目的名称,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制定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举措等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倡在提出建议时一并提交立法建议稿,立法建议项目、建议稿被采用的,将根据需要,在立法过程中邀请建议提出人共同参与。 

  三、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提交:1.信函邮寄至银川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立法备案审查处,邮编750011;2.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市属行政机关报送的按公文管理方式进行,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的,在报送市人大法工委的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事宜接洽请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9216、6889217(立法备案审查处) 

  特此公告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公室)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