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

18.12.2014  14:17
 

    公园跳广场舞限地点限音量 宠物狗及其他宠物禁止入园

    日前,《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禁止犬类和其他宠物入园,按照功能分区设置公园安静休憩区等。

    《银川市公园管理办法》已不适用

    2002年,为了加强公园的保护、管理,改善生态环境,银川首次以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公园为由,公布《银川市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从银川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了解到,该办法对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监督公园建设项目配套实施,有效保护城市公园绿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银川市生态园林城市战略目标的提出和城镇化的推进,该办法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原《办法》中法律责任章节中的相关规定都需进行补充和完善,需要出台一部新的政府规章,对有关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制定《条例》成为必然。

    从《条例》起草到实施近1年

    2013年年底,市政府将《条例》纳入立法工作计划。今年1月,银川市园林局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开展工作。2月8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出,向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进行专题调查、研究讨论。11月25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15年1月1日施行。

    银川市林业局局长袁科介绍,《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同时借鉴了上海、武汉、杭州、南京等城市的有关规定和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出台。

    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区

    在《条例(草案)》公布后,市民对公园内限制开展活动有不少意见。此次《条例》明确了公园管理机构划定健身、娱乐活动区,对市民跳广场舞、打陀螺等行为的活动地点和活动时间进行了规范。

    《条例》规定,在公园内开展活动应当控制噪声污染,不得超过环保部门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同时,公园管理机构应将临近学校、医院、居民区、办公场所等的公园场地,划为安静休憩区,不得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条例》还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在划定的健身、娱乐活动区域公示音量标准和限定的活动时间,有条件的公园应设置音量监控设备。公园内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应符合环保、治安等管理规定,不得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

    宠物狗及其他宠物禁止入园

    《条例》对宠物狗入园也进行了限制。《条例》规定,游人应文明游园、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禁止携带犬类以及其他宠物入园,导盲犬除外。

    《条例》的主要起草者,银川市林业局总工程师钟建元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园内老人和小孩较多,宠物狗,尤其是体型较大的狗会对这类人群造成惊吓,所以做出必要的法制条件进行限制。记者了解到,在国内其他城市中,也有限制宠物狗和其他宠物入园的规定。(记者 张扬)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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