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七项举措确保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17.06.2015  17:49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寄递行业健康发展,日前,银川市邮政管理局与银川市综治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家安全局、安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局、消防支队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出台七项举措推动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 切实落实邮件、快件实名寄递制度。 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寄递行业全面实行邮件、快件寄件人实名交寄、寄递企业实名收寄制度,同时加强协议用户建档备案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二是 严格落实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寄递企业对收寄的邮件、快件100%实行先“验视”后“封箱”制度,实行集中安检制度。对因不验视或验视不严格,导致禁寄物品通过寄递企业寄出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分别依法追究寄件单位或个人、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责任。 三是 实行重大或可疑情况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对寄递企业员工主动举报禁寄物品、可疑邮件或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立破案的,由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制度给予资金奖励。 四是 完善安全防范设施。 自2015年9月1日起,寄递企业应完成在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分拣、储存等营业场所、处理场地安装、调试监控设备工作,确保邮件、快件的收寄、验视、封发、分拣、储存等作业在视频监控下进行。 五是 加强寄递从业人员管理。 自2015年6月1日起实行寄递从业人员身份审查制度。同时寄递企业对新招聘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执业。 六是 落实寄递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寄递企业对邮件、快件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小组,配备安全员和专职安检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化管理。 七是 加强部门监管职责。 成立由市综治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国家安全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文广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银川市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请示汇报、联合执法、互相协作、信息通报及案件移办等5项工作机制。 

  银川局表示,下一步将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全市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银川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