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将为农民文化大院评星定级

27.03.2017  22:09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记者3月27日从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银川市将出台全市农民文化大院星级化管理制度,依据文化大院的使用率、活动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对全市农民文化大院实行动态管理,并开展评星定级,奖优罚劣,进一步提升农民文化大院服务效能。

  “场地有多大、参与人员有多少、文化活动是否经常搞、自编自演节目能否上台表演……”上述这些考核内容现在都将纳入到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内,成为衡量银川全市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好坏的规范化标准。此次考核将采取自我评估和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标准,开展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经所在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并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市、县(区)两级文化工作者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年3月、10月对各农民文化大院实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农民文化大院星级档次,并按星级进行奖励补助。对考核指标任务总分在90分以上的授予“三星级农民文化大院”称号;对考核指标任务总分在80分以上的授予“二星级农民文化大院”称号;对考核指标任务总分在70分以上的授予“一星级农民文化大院”称号;对考核指标任务总分低于70分的农民文化大院不进行命名,并按照考核标准限期整改提高;对未能正常开展服务或发生重大不良影响事件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此外,农民文化大院评星定级工作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按照“一院一档”的要求,将农民文化大院“评星考核”纳入日常管理档案,每年更新一次,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银川市文广局局长刘涛表示,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银川市文广局已组成6个考核调研小组,深入到全市6县市区100个农民文化大院摸底数,查实情,全面了解掌握农民文化大院状况,力求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个农民文化大院,确保农民文化大院“评星”扎实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