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出台
银川及周边地区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引擎,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为加快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该市于日前出台了《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银川及周边地区是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其具体范围包括:银川市全域、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和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其中,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为核心控制区。该方案计划,到2018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80%、73%、80%、75%,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银川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重污染天气有较大幅度减少。
方案明确提到,到2016年年底,将完成银川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建设。到2017年年底,石嘴山市、吴忠市完成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石嘴山市、吴忠市建成机动车环境保护监管中心,自治区建成机动车环境保护监管中心,并与各市监管中心联网,实现数据共享。要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系统。2016年,制定银川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到2018年年底,形成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各地市、宁东基地建立区域会商机制,同步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停限产、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
同时,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确定并公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开展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组织查处重大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协调处理跨区域重大污染纠纷,打击污染违法行为。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对区域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重点产业环境影响评价为依据,综合评价其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征求项目影响范围内公众和相关城市环保部门意见,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加强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告。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实施环评区域限批,取消授予该地区的相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