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十同管理”推动流动党员等同化

16.11.2017  03:15

  同登记、同编组,同学习、同教育,同活动、同管理,同履职、同监督,同考核、同评比……11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委组织部获悉,银川市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试行流动党员等同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流动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首先是同登记、同编组。”银川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魏富介绍,在企业签订用工合同时,全面摸清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引导其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同时,通过“双找”和“三亮”等方式让已经参加工作的流动党员主动亮明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报到。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将其纳入流动党员队伍,编入所在企业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与在职党员一并进行管理。

  在同学习、同教育方面,银川市按照党组织年度学习内容安排,督促流动党员与在职党员一同参加理论学习,自觉接受党性教育。

  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线上及时推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组织流动党员一起参与专题讨论。  在此基础上,同活动、同管理。银川市组织流动党员与在职党员一起参与就业帮助、法律维权和党内关爱等社会公益活动,一起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和调动流动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同履职、同监督,保证流动党员在党组织中享有与其他党员同等的各项待遇,让流动党员与在册党员一样在所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重大事项表决时,享有评议权。”魏富介绍,流动党员在党内选举时,享有推荐权,并引导流动党员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当先锋、做表率,让流动党员与在职党员一样同担责、同履职。

  此外,同考核、同评比。银川市将流动党员列入各基层党组织评星定格范围,客观公正进行评价。同时,将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年终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党组织评先选优时,将流动党员与在职党员同等对待,一把尺子、一个标准进行评比,调动了流动党员主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主动性。

  记者 姬恒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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