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9.05.2016  11:10
 

  5月18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银川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在各个处室集中讨论,并提交意见。与此同时,该《意见》也交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单位提请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意见》内容将由市政府讨论印发实施。

  自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以来,从“四证一章”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再到“同城通办”、“一表通”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商事登记改革,如何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了银川市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课题。该《意见》的拟定,将明确银川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原则,明确监管职责,并对如何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目前的《意见》内容,银川将加快推进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为了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市编办将负责督促指导有关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监管办法,牵头对各有关行政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市场监管局将负责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三个领域监管,制定三个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信用数据库及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将依法负责相关事项的监管及指导工作。(记者 陈玲)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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