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意见严惩失信被执行人

14.09.2017  17:53

  列入“黑名单”者将无法报考公务员、担任人大代表等

  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担任国企高管法人、子女上学等受限

  9月12日,记者从银川市有关部门获悉,日前,银川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意见》规定,今后银川市将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向全市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单位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信息,实行“一单位、一账户”管理。

  《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获得政府支持和补贴、任职资格和准入从事行业、高消费、海关出境等进行限制。同时,对其取消一切荣誉的认定。

  如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发行债券等。失信被执行人为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协助中止其股权激励计划;失信被执行人为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协助终止其行权资格。限制其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限制其担任国企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高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不能招录(聘)为公务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守法守信情况也将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不合格党员认定、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同时,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其在办理通关业务时,将被严密监管。限制其从事食品药品、烟草、消防等行业,在房地产、建筑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方面受到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授予各类荣誉,已授予的将被撤销。银行授信将严格审查并做相应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国有林地草地及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限制等特殊市场交易时将受限。限制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子女将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并不准其出境。(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