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为三类人群放贷近300万元

19.10.2017  04:56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去年6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银川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方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三类人群不能缴存公积金的难题,使他们可通过自行全额缴存的方式,享受公积金带来的各项政策福利。10月1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止目前,上述三类人群已有769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开户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中10多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近30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信贷处信贷员闫薇告诉记者,凡是在银川市辖区范围内的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都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是按照个人社保基数计算月缴存额。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并及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银川地区购买一手住房或二手住房时,借款人只要提供其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存标准等相关手续,就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是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依据,测算职工的月平均收入和还款能力,也就是月社保缴费基数×缴存比例×申请贷款年限×12个月,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最长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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