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交警支队实行全警处警模式】

28.08.2015  12:43
    8月26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快速、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满意度,召开“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警速度”部署大会,对各交警大队出警、处警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

一是白天市内(东至友爱中心路,南、西、北以绕城快速路为界)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应在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

二是夜间市内18时至次日8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应在10分钟内出警,  25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是市外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兴庆区一大队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兴庆区二大队40分钟内到达现场,金凤区一大队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金凤区二大队30分钟内到达现场,西夏区一大队40分钟内到达现场,西夏区二大队40分钟内到达现场,绕城快速路大队40分钟内到达现场。

四是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事故民警不能及时到达现场,须向本大队指挥室汇报,大队指挥室调度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前期处置。

五是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告知当事人进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处警民警对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