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中院对黄振辛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案做出一审宣判
08.08.2015 13:14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吴春霖)8月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对被告人黄振辛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振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振辛有期徒刑十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9月24日,银川中院受理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振辛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向银川中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后均与黄振辛所在学校达成了补偿协议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银川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查明,在2013年至2014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振辛为满足性欲,以修改作业等事为由,性侵多名幼女。银川中院认为,被告人黄振辛利用其教师身份性侵幼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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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5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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