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商户无证经营液化气 非法销售70万公斤

31.08.2015  19:30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海盼  通讯员 陈柯宇)经营者对危险品的经营、存储、运输等都需要国家相关主管部的特许,在这些环节一旦经营者管理不善,监管者又管理缺位,导致危险品爆炸、泄漏等事故发生,将会造成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毁损的严重后果,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又审结了一起因非法经营危险品液化气被判刑的案件。

  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闫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碱富桥村十队承租房内非法经营灌装液化气。经查证,被告人闫某某非法销售液化气达70万公斤,价值380余万元。该案经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某非法经营灌装液化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最后以被告人闫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宣判后,被告人闫某某提起了上诉。

  据被告人闫某某非法经营窝点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从闫某某处购买液化气数量较大的主要是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周边的一些烧烤店、火锅店。

  由于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经营者如果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监管者对具备资质的经营者监管不利,则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为此,兴庆区法院在宣判后,及时向银川市燃气办、工商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燃气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及早消除安全隐患。

银川经开区转型升级促高质量发展
    抢抓“朝阳项目” 形成“二期现象” 新华网
银川让土地成为农民手中“活资产”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积极推新华网
银川市总工会启动“冬送温暖”活动
    为正在严寒气温下作业的职工送上慰问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