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08.07.2015  19:09

  7月6日,记者从金凤区民政局了解到,金凤区民政局从7月1日起对辖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农村五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进行上调。

  调整后的标准为散居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标准由现在的每月500元提高到900元、城市“三无”人员每月救助标准由429元提高到900元;纯孤儿救助标准由每月的700元提高到900元、事实孤儿救助标准由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每月供养标准1500元。(詹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