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08.09.2015  12:21

   宁夏启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博)针对汽车市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现象,自治区工商局决定从即日开始至12月底,对全区汽车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查处以下五项违法行为:首先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是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等。其次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包括利用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

  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其三是商业贿赂行为。主要是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其四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最后是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积极引导汽车市场主体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