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酒驾名单公布 共查处270人

16.12.2016  18:08

  12月16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公布,第三批“雷霆行动”查处的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酒)人员名单。 

  今年8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继续在三区开展“雷霆行动”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270人,其中101人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对上述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行政拘留的强制措施,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注意到,根据公布的101人名单,查处的涉嫌危险驾驶人(醉酒)全部为男性驾驶人。 

  其中,宁A车牌照车辆76辆,陕牌照车2辆,浙牌照车2辆,鲁牌照车1辆,豫牌照车1辆,晋牌照车1辆,京牌照车1辆,苏牌照车1辆,蒙牌照车5辆,无车牌照11辆。 

  在所有查处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和兴庆区交警二大队共查处43起,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和金凤区交警二大队共查处33起,西夏区交警一大队和西夏区交警二大队共查处23起,绕城快速路交警大队共查处2起。

  记者    寇莉苹

   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