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消除身份等级的武器

15.02.2016  10:40

  聚在一起“群饮”,酒壮了胆,难免说些不忠不孝发牢骚的话,弄不好便会起心“谋反”,至少也会弄得秩序大乱。所以,尽管“共食”是大家聚在一起吃,“群饮”是大家聚在一起喝,都是“群”,但“共食”就该提倡,而“群饮”便要禁止。

  什么规矩、防范、禁忌、礼仪,也都化为乌有,只剩下不分彼此的和睦融洽。中国人之爱喝酒,爱劝酒,爱在喝酒时猜拳行令,吆五喝六,吵吵闹闹,要的就是这种平等和融洽,亲密和热闹。

  在古代也是如此。只要对方端起了你的酒杯,八成就会化干戈为玉帛。因为酒杯一端,即成“兄弟”。兄弟之间,还有什么不好商量的呢?还有什么仇怨不可消除的呢?所以,许多民族都有这样的文化心理:如果你能大吃他们的手抓羊肉,痛饮他们的杂粮米酒,则几乎立即就会视你为知心朋友,受到最热烈的欢迎和最亲切的招待。相反,如果文质彬彬,浅尝辄止,甚或自带干粮,便会被视为极不友好的表示,也就必定会受到冷遇,甚至敌视。可以说,亲与疏,敌与友,竟全在于共食与否。

  现代亦然。再难办的事,只要到了酒桌上,就好说好商量。正所谓“筷儿尖尖,碟儿圆圆,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所以,好些个事情,就非得靠请客吃饭去解决不可。

  为什么酒会成为中国人感情交往的润滑剂?假如您是一位企业领袖,平时那可都端着呢,凌然不可亲。可几杯牛酒下肚,怎么着?这时候下属才能像朋友一样,看到您的亲切;假如您是一位职场新人,拘谨得像个小姑娘,醇酒上脸,笑靥如花,同事们就能看到您的开朗和真我了。

  然而,正如请神吃饭终于变成请人吃饭,实用的酒也终于变成了人的一种享受。据说当年有个叫仪狄的,发明了一种“旨酒”,进奉给大禹。禹喝了以后,觉得“味道好极了”,于是便断言:“后世必有人以酒亡国者”,结果不幸而言中。他的孙子太康,便因酒而“亡其国”。末代子孙夏桀甚至因“酒浊”而“杀庖人”,结果也亡国。

  殷的纣王,也是以肉为林,以糟为山,以酒为池,划船在酒池里豪饮,饮到烂醉时,便举行男女三千人的裸体舞会,终于弄得家破人亡。所以,“周革殷命”以后,周公便发布禁酒命令,如有群饮,于法当斩。后来,《汉律》也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以后禁酒的事还很多。比如曹操,就曾下令禁酒,还因此而杀了反对禁酒的孔融。

  其实曹操也是喝酒的,否则怎么会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诗句?事实上,官方要禁的,并不是酒,而是酗酒和群饮。只因酗酒和群饮屡禁不止,有时便只好连酒一并禁了。禁酗酒好理解,因为酒喝多了,便神志不清。

  为君者神志不清必乱政,为民者神志不清必乱礼,两者都会导致亡国,非禁不可。禁群饮也有道理。因为大家在一起“共食”,谦恭礼让,思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便会感念君父,更加效忠朝廷。

  聚在一起“群饮”,酒壮了胆,难免说些不忠不孝发牢骚的话,弄不好便会起心“谋反”,至少也会弄得秩序大乱。所以,尽管“共食”是大家聚在一起吃,“群饮”是大家聚在一起喝,都是“群”,但“共食”就该提倡,而“群饮”便要禁止。

  不过,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这事,当真要禁,那是禁不了的。比如国宴、家宴,给上司接风,为朋友饯行,还能不聚在一起喝点儿?于是便只好规定不得“无故群饮酒”,也就是“群饮”要有“正当理由”。这倒是难不住中国人。有个相声讲,某单位领导宣布,为了纪念伟大的科学家巴甫洛夫,加深对“条件反射”原理的理解,全体到烤鸭店吃烤鸭一次。结果,“学习效果”很好,同志们在酒席上都“感动地流下了哈拉子(口水)”。(摘自《闲话中国人》易中天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