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热企违规催缴采暖费 市物价局:你别任性

07.12.2015  18:54
 

强制用户11月30日前缴清?

  近日,有市民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微博向银川市物价局反应,西夏热电厂和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两家单位,通过向所在小区张贴通知的方式欲违规收取采暖费。市物价局通过调查核实,要求供热企业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收取,对非自愿缴费和违规收取的予以清退。

  最近有多个小区都张贴了催缴暖气费的通知,有些小区要求住户要在11月30日之前交清采暖费用,否则将停止一切相关供暖服务。享受供暖服务应该交费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如何收费才能保障双方利益就要看相关规定了,记者查阅了《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热用户可一次性交纳采暖费,也可分期交纳,但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交纳本采暖期采暖费的50%。采暖期结束前应当交清本采暖期采暖费。”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

  采暖费的收取是要按照住户意愿,可一次性交清也可分期交付,供热企业是服务单位,如此强硬的“通知”未免让住户难以接受。

  对于住户的投诉,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向银川市物价局发函说明情况,表示该公司是由天然气集中供暖,天然气由管道输送无法储存,需要大量资金交纳预交气费。天然气供热行业多年来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且供热成本高。对于供热企业的解释,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依法依规收取,对不是自愿交纳全额暖气费的住户,多交的暖气费应当予以清退。

  此外,还有供热企业对申请停止供暖的住户收取50%的供暖费,按照规定只能收取30%。对于多收的费用,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一经查实将责令清退。如有住户对供热企业收费提出质疑,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记者 李鲲鹏)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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