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运用法治思维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0.12.2014 18:34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前提。转变政府职能,要理顺经济活动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深化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和收费项目,承接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下放的审批事项、商品和服务定价权限,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重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管理,解决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以及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完善市民大厅及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体制机制,真正实现“一局一章管审批”,打造推进改革、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窗口和样板。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市及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做到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要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决策是扣好依法行政的“第一粒扣子”。《决定》和《实施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我们要按照这一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重点改革有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从制度上、程序上预防、减少决策失误。同时,坚持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探索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下设国土建设、城市管理、环保安全、科教文卫、人事社保及综合服务等六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奖惩委员会,并把法律顾问工作向乡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延伸覆盖,保证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咨询、行政诉讼等活动。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所在。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县(市)区下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快建成和发挥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的效能,使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办结全部进入电子办案系统,监督执法部门依法、限时、公正、规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要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让权力受到有效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首先,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还要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坚持政府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媒体公开发布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同时,进一步深化电视问政、施政,完善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及“小事问责、违规追责、违纪查处”的问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促进各级政府及公务人员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本文来源: 银川新闻网
10.12.201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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