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迅速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

10.12.2014  17:31

  本网讯(高向荣 陈小宁)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圆满闭幕。24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全文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和《人民日报》社论《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研究部署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李彦凯院长主持会议并要求,全区法院系统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决定》精神的热潮。

  李彦凯院长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结合起来,与最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规范化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起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提出全区法院贯彻意见,迅速掀起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决定》精神的热潮,推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深入发展,为建设法治宁夏、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坚强有力可靠的司法保障。

  据悉,10月23日下午,自治区高级法院就邀请高校的法学教授与部分干警座谈、交流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10月24日下午,高院又召开了中层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执行局等支部先后也组织干警进行了学习。

  干警在学习、讨论中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党中央对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深刻总结,也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司法改革掀起了新篇章。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司法事业,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拥护党中央的决定,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强烈的紧迫感努力提升职业素质,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