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关于中卫市宁夏正旺 农牧科技有限公司“7•11”较大中毒事故的通报

15.07.2016  18:04

 

宁安监工贸〔2016〕81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宁东管委会安监局:

7月11日16时14分许,中卫市工业园区宁夏正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组织工人对发酵车间3#发酵罐进行清理作业时,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较大事故,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现将事故基本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事故基本情况

      7月11日16时14分左右,中卫市工业园区宁夏正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发酵车间,操作工周正财进入3#发酵罐清理玉米浆沉淀物时晕倒,郭进祥、孙建华、牛爱平等人先后进入罐内进行施救相继晕倒,后经消防人员救援后送入中卫市人民医院抢救,晚20时许,四人抢救无效死亡。经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检测,事故是由硫化氢引起的人员中毒。从目前情况看,这起事故是由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员工培训不到位,尤其是不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要求,导致事故发生,伤亡惨重,损失巨大,教训极为深刻。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此次事故做出重要批示,自治区代主席咸辉批示“请安监局会同中卫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新闻办要密切关注舆情,防止引起炒作。”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超超批示:“认真查找事故原因,追究责任者,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请做好有关善后工作。”自治区副主席马力批示:“请自治区安监局派工作组进行事故调查”

二、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 各地安监部门和辖区工贸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监工贸〔2016〕24号)文件要求,对照检查,汲取中卫市宁夏正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7·11”较大硫化氢中毒事故和2015年银川宋庆辉酱菜食品有限公司“7·25”较大硫化氢中毒事故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二)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我区工贸企业较多,其中以小微企业为主,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高,安全基础薄弱。各属地安监部门要在有限空间确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专项检查工作,加强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指导企业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认真辨识危险因素风险点。

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进行风险辨识和建立台账,重点抓好工贸企业各类罐、塔、斧、槽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自查自改,推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落实到位。

(三)继续加强执法检查。 夏季高温,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极易产生和挥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具有较大危险性,各地安监部门要在确认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工贸企业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制度和作业票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程作业,防治人员中毒和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四)继续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工贸企业加强宣传教育,使员工认识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认真执行作业审批,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并在有限空间作业进入点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风险,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等低级错误。

(五)完善预案提高处突能力。 各工贸企业要补充和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重点磨合预案分工部门的应急反应及处突能力;继续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新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