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警钟!宁夏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6.06.2018  12:17

   石嘴山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近日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1.大武口区星海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鱼惠霞、副院长白正奇、张慧文和护士长张燕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5月,星海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鱼惠霞、副院长白正奇、张慧文共同商议决定,从本院基本医疗收支结余中列支费用4400元,由护士长张燕具体承办,为22名职工每人发放一套价值200元的床上用品。鱼惠霞、张慧文、张燕3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白正奇另案处理),相关费用被清退并上缴国库。

  2.惠农区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工商业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侯学胜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侯学胜在担任惠农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先后多次用单位的加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共计19750元。侯学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责令退回并上缴国库。

  3.宁夏金海精细化工基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申振东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申振东到上海参加2016年中西部产业转移交流会。会后,申振东擅自到周庄、井冈山、庐山等旅游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景区门票等旅游费用共计4079.40元。申振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费用被收缴并上缴国库。

   大武口

  大武口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武口区星海镇镇长罗万斌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两会期间,时任石炭井街道办事处主任罗万斌按照市信访局要求,于2016年3月4日前往北京做上访人员劝返工作,3月7日劝返工作结束由北京乘高铁至山西太原,计划由太原返回银川。返回期间,罗万斌在3月8日从太原到平遥古城游玩一天,并在平遥住宿一晚;3月9日从平遥返回太原,于3月10日返回大武口。罗万斌在石炭井街道办事处违规报销了在平遥产生的500元住宿等相关费用680元。2018年5月30日,区纪委给予罗万斌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2.大武口区人大办公室主任伍福升违规赠送礼品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区人大办因公务在招商活动中用公款购买枸杞等土特产赠送客商,共支出6780元。2018年5月30日,区纪委给予伍福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已在专项自查清理工作中主动退缴。

  3.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曹智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曹智莉在担任民革大武口区总支主委期间,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以组织民革党员活动为名,四次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报销费用1805元。2016年10月,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曹智莉在负责铁路社区拆迁工作中,经其审核签字同意,违规为参与拆迁的15名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补助共计11760元,曹智莉本人领取补助840元。2018年5月30日,区监委给予曹智莉警告处分,违规报销和发放资金已在专项自查清理工作中主动退缴。

   中卫

  中卫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海原县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高堂月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3月30日,海原县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高堂月和杨国福、余学龙、马军3名工作人员接受马铃薯种薯采购项目预中标企业的招待宴请。2018年5月18日,高堂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国福、余学龙、马军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