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3.10.2018  00:3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召开后,银川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月12日,银川市委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1.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村委会主任陈永东、泾龙村党支部书记兰金喜落实扶贫政策不力问题。2017年12月,金凤区财政局分别拨付良田镇和顺新村、泾龙村各100万元资产收益性扶贫资金,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直到2018年7月,两村均未将上述扶贫资金投入使用,致使扶贫资金闲置半年未产生任何收益。2018年8月8日,金凤区纪委给予陈永东、兰金喜党内警告处分。

  2.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牛勘林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3月至今,牛勘林作为泾灵南村村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泾灵南村民政、扶贫等工作,在明知自己妻子张某、表嫂辛某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情况下,仍将两人列为临时救助对象,为两人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款2500元。2018年9月20日,灵武市纪委给予牛勘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贺兰县常信乡民政所所长张体伟违规挪用救灾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常信乡政府先后6次挪用救灾专项资金共计22.002万元用于春节慰问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张体伟作为常信乡民政所所长,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把关不严,未做到专款专用,对该问题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11日,贺兰县纪委给予张体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集中暴露出部分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不牢、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极大地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受到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一定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主责部门的专业优势,履行好自身的监管职责,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发扬攻坚克难精神,一步一个脚印,持续深入推进;要严查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为银川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