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厅通报4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04.10.2018  10:30

  今年以来,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宁夏教育厅在全区深入开展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各地、各学校在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9月29日,自治区教育厅对4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银川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师张辉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7月10日至7月26日,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一(1)班班主任张辉在家中组织其所带的初一(1)班、初一(2)班59名学生进行集体有偿补课,每人每节课收费100元,共15天。根据有关规定,银川市教育局责成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撤销张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取消张辉本学年评优资格,责令张辉退还全部违规所得。

  银川市西夏区第十小学代课教师张蕾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3月,张蕾利用其教师身份影响,招收校内外近40名学生在校外办班补习英语,进行有偿补课。根据有关规定,西夏区教育局责成西夏区第十小学与张蕾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责令张蕾退还违规所得,辖区内学校永不再聘用。

  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教师张宁河有偿补课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张宁河利用周末和寒暑假在家中进行有偿补课,并通过现金或手机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取补课费3040元。石嘴山市第六中学给予张宁河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所得。处分期间,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档晋级,不得享受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

  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第八小学教师马彦军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2月,马彦军借用其妻子朋友所租平房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主要辅导学生理科类作业。辅导班2月至3月期间先后为15名学生补课共24天。马彦军通过微信转账、现金形式实际收取4名学生家长所交补课费共1550元。平罗县教体局给予马彦军2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工资晋级,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奖励处理,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在平罗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全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将通报传达到全体教师,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追究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要结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和学校,要严肃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责任。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着力推动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记者 周一青 和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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