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举办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专题培训班

09.01.2016  18:44
      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司法厅在银川举办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专题培训班。厅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培训班开班式,并为36家“五星级”司法所授牌。各市、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法律援助工作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基层科科长、全区36家“五星级”司法所所长等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振国在培训班开班式上讲了话,他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找准问题差距,准确把握宁夏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紧紧围绕“四个宁夏”建设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三是要抢抓机遇,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5]37号文件,抢抓机遇,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法律援助和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要着力抓好当前工作,及时谋划好明年工作。要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确保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
      培训班重点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孟建柱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吴爱英部长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鲍焕军就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并与培训班成员交流。同时,按照培训安排,五市分组讨论了我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厅法援处、基层处分别通报了2015年工作情况并部署工作。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青铜峡市、中宁县司法局就法律援助特色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此次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培训人员高度重视,学习氛围热烈,分组讨论效果显著,为司法行政工作深化发展献计献策,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