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 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07.09.2017  15:48

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质检总局、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47个部门、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决定在9月份开展全区“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宁夏知名品牌,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重点产业产品、围绕输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出口商品、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借助自治区质量奖评选,引导企业运用卓越绩效模式、精益制造等先进管理方法,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更新生产设备,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优化市场供给质量。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以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重点抓好妇幼用品、学生用具、纺织产品、建筑装修材料、家具、食品相关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力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风险防范,突出监管重点,转变监管方式,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和伤害监测。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商品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集中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行业整治,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2017年全区“质量月”启动仪式在全区质量工作会议上举行。各地、各部门也要积极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讲好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台、互联网、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重视质量、产品可靠、追求卓越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增进公众对宁夏质量的信心。结合各领域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借助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开展,加强自治区质量奖、宁夏名牌、品牌示范区、地理标志、质量标杆、质量安全示范区等知识宣传,增强宁夏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比对、技术交流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积极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质量管理和监管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一线工人队伍。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安排,做好“质量月”动员和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引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好“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努力推动城市、工业园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努力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要指导辖区或行业管理范围内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月”各项活动,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利用“质量月”活动,集中力量进行攻关,力争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行业质量总体水平。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质量诊断、质量知识有奖竞猜等活动,努力在制约行业品牌和质量提升关键问题上实现突破。同时,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水平,为提升整体质量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做好沟通协调,在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制作以及启动仪式等宣传过程中,要统一使用全国“质量月”活动标识(下载地址:http://zlgls.aqsiq.gov.cn),同时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自治区质量奖获奖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积极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和引导同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于2017年10月11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报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自治区质监局)。

联  系  人:陈   华       张继锋

联系电话:5069538        506953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全区“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17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统一标志

 

 

 

                                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            

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      

2017年8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全区“质量月”活动口号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提升质量供给建设质量强国

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建设质量强国    迈向质量时代

严慎细实保质量    精益求精促发展

增强质量素养    建设质量强国

向质量要效益    以质量求发展

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推进全面改革创新

优质服务  铸就品牌    提高质量  促进发展

深化供给质量改革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强化质量意识    提升服务质量

标准引领质量提升    品牌建立质量信任

提升供给质量    享受品质生活

夯实国家质量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持续推动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