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电梯维保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04.09.2017  17:14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自治区机电所,宁夏电梯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督促电梯维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电梯日常维保质量和服务质量,根据《2017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委托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组织专家对全区电梯维保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重点抽查2016年取得(首次或复审、升级、换证)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以及日常工作中投诉较多的电梯维保企业。

二、抽查内容

以电梯维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资源条件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情况,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以及配合当地监管部门工作情况等。

(二)资源条件保持情况。抽查技术负责人、质保工程师和维护保养人员履职和管理情况,设备仪器的使用和管理(检定)情况等。

(三)现场抽查维保工作质量。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现场抽查电梯维保质量、服务质量和应急救援情况,维保记录是否按照新规则执行情况,所维保电梯按照2016年质监、经信、商务和住建四厅局《关于全面推进电梯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宁质技监[2016]68号)加入全区电梯电子监管系统情况,加入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等情况。

三、抽查方式

根据《电梯维保企业监督抽查记录表》(见附件)的内容,采取查阅见证资料、查验仪器设备、考察持证维保人员能力、抽查电梯维保质量等方式。其中,抽查电梯维保质量在被检查单位随机抽取,或直接到电梯使用单位随机抽取。

四、抽查时间和人员组成

(一)抽查时间。具体检查日期,提前2天通知被抽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市场监管局。

(二)人员组成。抽查人员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电梯专业人员和宁夏电梯业协会专业人员组成,自治区质监局派员现场监督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各电梯维保企业接到通知后,要整理好相关工作见证资料,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届时要到场参加;请各市市场监管局派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协助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取证,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纪。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工作期间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礼品,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监督检查费用由自治区质监局承担,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肃执法。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电梯维保企业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后的复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立案查处。

(四)及时通报。自治区质监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具体事宜请与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处联系。

联系人:李建文

电   话:0951-5069503     13909594302

 

附件:电梯维保企业监督抽查记录表

电梯维保企业监督抽查记录表.doc

 

 

 

自治区质监局                   

2017年9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