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统筹资源 超前谋划 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30.11.2018  22: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党办《2018》37号)文件精神以及银川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提高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金凤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建成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初步建成三级平台并实现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对标公共法律工作定位。 金凤区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多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更齐全,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等9个窗口,通过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律师、公证相关业务咨询等形式,设施更完备,设有私密谈话室、调解室、法治文化室、行政复议、律师会见12348网络咨询等7个功能室,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一站式"法律服务。以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建设是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指挥、协调、处置枢纽。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规范。 制定各业务服务规范体系,整合平台进驻业务部门现有工作职责、业务办理规则流程等,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

   三、健全公共法律运行机制。 加强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之间的衔接配合,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综合性指挥平台作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工作室以及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工作衔接,促进平台高效运转。健全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对接,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四、强化公共法律平台力量 。适应平台服务职责要求,加强工作人员配备,通过抽调选派司法行政机关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工作力量,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10人。加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服务力量整合,明确平台专业性岗位资质条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

      五、实现公共法律互联互通 。对接司法部、宁夏司法厅两级网上法律服务大厅,覆盖五个街道和两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民在社区或村部即可通过视频与律师沟通交流,将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形成“线上”与“线下”、“虚拟”与“实体”相呼应的“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坚持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百姓走进一个大门,解决一揽子法律服务需求,让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