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推行“三个三”调解法做实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

25.01.2017  21:40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吴忠市全力推行“三个三”调解方法,不断做实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减压阀”、“稳定器”的作用。
    一是整合三大资源,聚合调解力量。 整合乡镇调解力量。从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组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专兼结合,统分结合的人民调解队伍。整合法律服务力量。出台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意见》,统筹律师、公证、仲裁人员,打造涉法涉诉调处平台。组织100余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大接访”和“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市中级法院、信访局设立了律师工作站,及时处理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促进涉法涉诉纠纷和信访矛盾相分离。整合社会调解力量。积极吸纳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 “两代表一委员”、政法退休干部和懂政策、懂法律、有威望的宗教人士,加入人民调解组织,组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260名、兼职人民调解员3538名的人民调解队伍。举办人民调解培训班 82期,培训人员1658人次,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健全三大机制, 严格办事程序。健全矛盾受理机制。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工作规则,促进调解规范化。健全矛盾联调机制。制定了《关于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强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调联动;推行乡镇“两所一庭”调解机制,定期召开司法所、派出所和乡镇法庭矛盾调解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矛盾,化解纠纷,推动矛盾调解一体化联动,无缝化对接。推行企业调解和学法用法积分绩效管理机制。优化企业激励机制,把企业员工化解矛盾、学法、用法实绩与工资收入相挂钩,增强员工通过调解途径来解决纠纷的积极性。健全矛盾预警机制。建立“超前预测、快速预报、全面预防”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超前”防范机制。构建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镇组成的四级预警网络,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防止民转刑案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运用“三调”方式,提高调处效果。 实行现场调解,组织入户调解,防止矛盾扩大蔓延,增强调处及时性。注重庭式调解,以开庭形式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化解了矛盾纠纷。开展巡回调解,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截止目前,全市47个乡镇(街道)、552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276个村民小组中建立人民调解小组1936个,499个楼院组建人民调解小组314个,在矛盾易发多发领域新建行业、专业性调委会59个。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903次,预防纠纷1401件,防激化案件95件578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0903件,涉及当事人24081人,成功率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