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创新五项措施化解纠纷促稳定
2015年以来,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成立“永宁县人民调解流动巡回调解团”,有效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根据各乡镇排查申报的重大疑难纠纷,每月牵头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公证员及司法助理员深入到乡镇、村、村民小组,邀请纠纷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村队干部共同参与纠纷的调解,促使一些困扰乡镇政府多年或重大疑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二是成立由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永宁县交警大队和宁夏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组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室”,创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联合调委会对受理的纠纷,由事故交警说明当事人各方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业务员根据肇事车辆投保情况,计算出保险理赔金额,人民调解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的事故责任,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并积极做好劝说教育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设立“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工作,促使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妥善解决。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对法院立案转交的涉案标的不大、基本事实清楚尚未立案的纠纷及法院各审判庭委托调解的案件,及时做好调解工作,既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又为当事人节省了处理问题的费用及精力和时间,促进了纠纷的化解。
四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促进社会和谐。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为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配备了两名夫妻专职人民调解员,对受理的离婚、赡抚养、继承等婚姻纠纷,及时做好疏导劝说调解工作,特别是涉及离婚纠纷,按照“调和不调离”的原则,积极做好和好调解工作。
五是加强与县信访督办局的联系,积极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对县信访督办局转办的群体性上访矛盾纠纷,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先后处理了原永宁县乳品饮料厂、永宁县印刷厂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拖欠奶奶牛奶款、某开发企业施工致多户居民房屋受损赔偿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及重大疑难纠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