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论坛︱落实八项规定岂容形式主义?

21.05.2018  14:25

  前脚煞有介事地自查整改,留了“痕迹”;后脚又套取公款来“填补损失”。这算什么行为?

  近日,我区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灵武市社保局局长张立、副局长王梅玲套取资金支付公务接待费问题。简单来说,2017年4月,该局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时,发现本单位违规支付公务接待费。时任市社保局局长张立主持召开会议,要求经手接待费的8名工作人员先退缴费用进行整改,之后单位再予以补偿。副局长王梅玲应张立要求,从本单位编印的政策汇编费用中套取资金,返还给退缴接待费人员。

  看起来很积极,立查立改,可实质上,不过是做给别人看,不过是在“表演”,不过是为了“留痕”而敷衍应付。这不是形式主义,是什么?

  落实规矩都搞形式主义,岂不是把中央八项规定当成了儿戏?

  毋庸置疑,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儿戏,而是制度、是规矩,是“手术刀”,是从小处着眼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更是“带牙的老虎”,纠正思想偏差,让党员干部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近期,我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仅从密集的通报曝光里,就能看出查处力度之严、狠抓细节之准,足以让我们体会到“动真碰硬”四个字的分量。

  但是,从通报中不难看出,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拖延应付,或在三令五申面前干打雷不下雨,或在自查上绞尽脑汁做虚功、搞“小动作”,或在调查时理直气壮找借口、心怀侥幸蒙混过关……凡此种种,不都是阳奉阴违、消极应付吗?

  这不由地让人发问:如此高压之下,为啥有些党员干部宁愿“认认真真”搞形式主义,就是不能扎扎实实做整改?简单来说,是不愿意退钱、不甘心被查。说到根上,还是没有把守纪律、讲规矩当回事,还是心怀“差不多就行了”“松一松就过去了”的侥幸想法。

  可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须臾不可放松,来不得半点虚浮。从严从实,一个“大敌”就是形式主义,最怕的也是“表面如火如荼、实则一地鸡毛”。虚以应付,“改回来又改回去”,是无法见成效、改作风的,不可能赢得群众信任。因此,落实中央八项规矩精神,容不得任何形式主义。

  当然,事实已经证明,侥幸心理、敷衍态度换不来安全感。无论是谁,在规定和制度面前耍小聪明,在从严从实面前做样子,终究是太幼稚,肯定过不了关。警钟已经一次次敲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作风,毫不放松地查实情、出实招、出真招,就是让那些怀着一己私利的人演不下去、骗不了人。时至今日,看不清这些,必然是会栽跟头的。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如今,随着具体内容越抓越细,制度的“牙齿”越来越尖利,明目张胆、虚应故事的空间越来越小。可作风问题是积弊顽症,不但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而且还会“易容术”“隐身术”。面对种种问题的“升级版”,纠正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无疑,狠抓不懈、常态长效,同时还得练就“火眼金睛”,任不良作风有多少“换汤不换药”的变异,有多少形式主义的掩护,都能在制度面前原形毕露、无处藏身。这,才是群众期盼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