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天更蓝水更清景更靓

29.01.2016  14:32

1月28日,记者从我区环保工作会上了解到,2015年,是我区环境保护史上最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我区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环保目标任务,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2016年,我区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力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5年下降7.4%,五市平均优良天数达到75%。黄河干流宁夏段稳定保持Ⅲ类良好水质,Ⅱ类优水质断面所占比例得到提高。

针对我区实际情况,我区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十三五”环境保护的首要目标任务,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黄河干流6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其中Ⅱ类水质达到60%以上;黄河支流泾河和清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Ⅲ类,其他支流出境断面达到Ⅳ类以上水质。会上,自治区政府与五个地级市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签订“十三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去年:攻坚克难圆满收关

据了解,过去的一年,我区全力应对并处置中卫市腾格里沙漠和固原市渝河跨界污染,环保部基本解除对中卫市的挂牌督办,渝河、葫芦河实现了Ⅳ类水质目标。全面加强大气、水、重金属、危废医废、核与辐射污染防治。黄河宁夏段Ⅲ类良好水质以上断面达到100%,Ⅱ类优水质断面占到50%;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市优良天数分别为259天、228天、270天、325天和268天。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4年上升1%。全区火电企业累计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占到火电装机总规模的99.4%和96.2%。水泥行业21条生产线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脱硝工程建设。淘汰燃煤茶浴炉861台,淘汰黄标车3.8万辆。排查企业5678家,发现环境问题2654个,完成整改1962个,立案查处违法问题369个,移送公安机关14件,罚款1723.72万元。查处漏缴排污费4800万元。自治区政府约谈了贺兰、中宁、隆德、西吉县政府和宁东基地管委会负责人;环保厅挂牌督办了灵武、中宁、隆德、西吉和贺兰县,约谈了6个市县环保局和23家重点企业负责人,整治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企业405家。建立与内蒙、甘肃环保合作机制。

同时,下放地级市环保部门环评审批事项160多项。率先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协调环保部及时批准宁东外送电6个电源点、银西铁路等自治区重大项目12个。完成吴忠至中卫铁路、宝塔石化120万吨PTA等151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92处,综合整治464个村庄和7个生态移民安置区,建设了一批农村基础环保设施,直接惠及95万人。

今年:计划解决一系列问题

■解决燃煤与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

今年,我区将把大气污染治理做为全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卫热电厂、吴忠热电厂建成联网供热,石嘴山和固原市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青铜峡市和中宁县完成大坝电厂、中宁电厂供热改造。银川市实施供热规划,并启动利用灵武电厂或宁东余热进行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淘汰茶浴炉164台,五市城市建成区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333台,县(市区)城区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145台。市、县(区)城区一律禁止新建燃煤茶浴炉和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燃煤锅炉强制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同时,对全区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除尘脱硫脱硝升级改造,确保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全面推行机动车尾气检测,确保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80%。2016年底前完成车用汽柴油油品置换和质量升级,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实施工业园区和排水沟污染整治

通过“以奖代补”,支持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抓好渝河葫芦河治理工程,确保葫芦河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渝河基本达到Ⅲ类水质。完成银川第二、第四、第五等1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并配套完善城市集污管网。完成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生态纺织示范园等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九小企业”,彻底封堵直接入河入湖和入水源地排污口,加快建设和改造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完成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三(五)排水沟、南干沟、中宁北河子沟人工湿地工程建设,改善排水沟水质。同时,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加快火电企业脱硫增容和脱硝改造,实施水泥、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和钢铁、焦化等行业达标治理。确保有机化工等行业重点治理项目完成5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率达到70%。

■强化执法工程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今年,我区还将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回头看”,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加强对燃煤锅炉、化工染化、皮革鞣制、生物发酵、污水处理厂等执法检查,严查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整治,完成企业关停、搬迁等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工矿企业“三废”处置等情况。今年,我区将整治村庄300个,并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把Ⅲ类射线装置许可下放到地级市环保局进行管理。同时,启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全区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全覆盖。推动各地采取PPP或者BOT等模式,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推动污染治理。探索建立赔偿协调处理机构和环境污染损害专项赔偿基金。推行清单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验收程序,对升级改造项目或环境影响不大的“报告表”项目,一律取消专家审查,条件允许的取消审批。对完成规划环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能简化程序的一律简化,缩短办理时限。

未来5年:打赢“四大战役

■大气:优良天数提高到80%

未来5年,我区将以解决燃煤、扬尘污染为重点,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扬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协同控制,工业点源、移动源、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严控大气污染。加强建筑施工、煤场、工业原料储备场和道路运输扬尘监管,严控扬尘污染,逐年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加大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锅炉治理力度,扩大集中连片供热、热电联产覆盖面,推动煤改电、煤改气,提高煤炭清洁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淘汰“黄标车”,严控机动车污染。到2020年,五市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比2015年下降10%,空气优良天数由目前的73.9%提高到80%左右。

■水体: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

针对水污染防治,我区全面加强黄河干流、支流、重点排水沟和重要湖泊湿地污染防治,通过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切实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步伐。全面加强水源地保护,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和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严禁在水源保护区新建企业或进行排污,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到2020年,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地级市建成区和县城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工业园区基本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2条重点入黄河排水沟基本达到Ⅳ类水质,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宁东基地消除地表重污染水体,高盐水回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地:完成国控土壤监测全覆盖

同时,加强对粮食主产区、蔬菜和葡萄种植基地等重要敏感区的土壤监测,完成345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监测。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使用精准施肥技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标工程,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率达到80%,残留地膜综合利用率达到8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0%。

■固废:贮存处置基本实现标准化

另外,到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基本实现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乡镇以上卫生院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安全处置实现全覆盖。同时,推动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探索排污权交易,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建立与司法联动机制,推进多部门联动执法,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局面,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群防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与安监、消防、水利、公安、卫计等部门的联动,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形成源头防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环境安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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