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快讯】贺西所查获一名“黑衣男子”

10.12.2015  19:38

自分局开展“大干实干100天专项行动”以来,贺兰山西路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辟线索来源,近日,查获一名“黑衣男子”,再次破获两起盗窃手机案件,为行动再添战果。

2015年12月6日6时许,贺西所接到报警称,“唐某和表弟欧阳某某到金凤区福州南街时代网吧上网期间,唐某的一部苹果5S手机丢失。”接到警情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该案展开侦破,经现场调查询问,12月5日晚12时,失主唐某和表弟欧阳某某在金凤区福州南街时代网吧上网时,唐某将其的一部苹果5S型手机放在桌子上充电,后离身出去,4个多小时回来后发现自己的手机不翼而飞。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视频监控,发现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行为诡异,在凌晨5时左右将唐某放在桌子上充电的苹果5S型手机盗走后匆忙逃离现场。民警凭借多年侦办案件的经验,立即与失主唐某的表弟欧阳某某取得联系,果断打开欧阳某某的手机定位系统对失主的被盗苹果5S手机进行定位操作,结果被盗手机的信号立刻出现在了西夏区学明园小区金辉网吧,民警们迅速赶往西夏区学明园小区金辉网吧门口,对体貌特征进行辨认后,将正在闲逛中的“黑衣男子”当场查获。

经审讯:“黑衣男子”名叫马某某,其对于2015年12月5日凌晨窜至金凤区福州南街时代网吧将失主唐某正在充电中的苹果5S手机肆意盗走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又从其身上搜出了另一部苹果6手机,该手机系宁夏司法警官学院学生陈某某在西夏区文萃北街学明园二期营业房宜佳缘网吧内上网时被盗的手机,在确凿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亦承认其盗走苹果6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