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乱停车需社会合力

12.04.2016  11:59

  从绝对数量上讲,银川市的停车位并不少,每辆汽车都有属于自己休息的地方,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解决时段性、阶段性、错峰性的停车难,以及因此造成的乱停车现象。而社会各界合力参与才会最大程度地缓解。

  拿小区停车来说,一边是空空如也的地下停车库,一边是小区周边的乱停乱放,作为社会资源的停车场,以法律权属的名义被肆意浪费,这不得不说是文明法治社会的一个黑色幽默。

  因此,我们就需要搞清一个原则,那就是“有造成损害公共利益嫌疑”的商业买卖,是否应该“让一步海阔天空?

  请注意,这并不是义和团式的思维,而是“如何在形成共识的情况下”高效率用社会资源。显然,在地下停车场的高效利用上,外地已经有了司法探索,而公共利益则是最终的目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高者得,这是天经地义,受到法律保护的。然而,这并不代表开发商可以用离谱的价格将业主驱赶到小区之外,并用损害公共利益的效果来买单。

  而在现有的法律层面上,通过业委会与开发商的平等商议,确定一个地下停车场的合理使用方式,也是政府所倡导的。无奈现实尤其残酷,我们不得不继续攒钱,而在这样的过程中,只能乱停乱放,损害公共利益。

  在商言商,我们也难以奢望每一个开发商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但一个银川的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这本身就有欺行霸市之嫌,违反公平交易的原则。

  最终,我们仍然要寄希望于法律的进步,让每一方的利益都能有表达诉求的平台,而非强买强卖坐地起价,最终在城市病层出不穷的情况下,现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各得其所。

  皇甫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