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出台《中卫市沙坡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

15.03.2017  02:31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坡头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制定出台了《中卫市沙坡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该规定严格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以及备案的相关规定。

规定》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区、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能反复适用的各类文件。《规定》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先由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确定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由制定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