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设禁行范围严禁渣土车等车辆市区通行

14.11.2017  20:38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为全面做好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城市空气质量,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决定自11月16日起,在市区部分路段及区域采取重中型货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等车辆绝对禁止通行的管控措施。

  据了解,禁行范围内(东至友爱中心路、南至六盘山路、西至西绕城快速路、北至北绕城快速路)禁止重中型货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等车辆无通行证通行。

  重点管控区域: 兴庆区 以北塔公园为中心四周各2公里以内路段(东至清和街、南至北京路、西至凤凰街、北至贺兰山路,含上述四条道路); 金凤区 以枕水巷银川市疾控预防中心为中心四周各2公里以内路段(东至正源街、西至亲水大街、南至上海路、北至贺兰山路,含上述四条道路);以水乡路唐徕回民中学宝湖校区为中心四周各2公里以内路段(东至正源街、南至六盘山路、西至亲水街、北至宝湖路,含上述四条道路); 西夏区 以学院路学明园小区为中心四周各2公里以内路段(东至丽子园北街、南至怀远路、西至同心北街、北至大连路,含上述四条道路);以文昌街北方民族大学为中心四周各2公里以内路段(东至文萃街、南至怀远路、西至西绕城快速路、北至学院路,含上述四条道路)。

  重点管控车辆:绝对禁止0.75吨以上重中型货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等车辆在重点管控区域内通行(对0.75吨以上货车严格实行区域性禁行,重点管控区域内道路所有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市区其他道路除市政、环卫、工程救险等车辆外,个别抢修或重大活动车辆可以考虑办理临时通行证;重中型货车、水泥罐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原则上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据悉,银川市交警分局将组建若干个交警治污执法小分队,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重点管控区域内不间断地进行巡逻管控,严查严处大型货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等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

  同时,充分利用市区内所有电子警察,对上述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录入系统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